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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1-05-18 22:04:03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劳动合同 篇1

  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作出让步。现在好了,已颁布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方方面面为劳动者着想,实实在在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劳动合同法》共分九章,除《总则》外,主要还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在此基础上,还通过明确"特别规定"、"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以确保此法的顺利施行。

  只要细细读去就会发现,这部新法与已实施了8年之久的《劳动法》相比,一个极其引人关注的特点就是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界定更加明确,劳动者权益明显提高,通篇洋溢着"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能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好法。如在第14条就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在法律责任中(第82条)也相应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如,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继之又在第88条相应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含上述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还规定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则"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等条款。新的《劳动合同法》与《婚姻法》一样,涉及人员相当广泛,可以说凡有眼光的劳动者都会主动找来逐条学习研究,这样既可做到搞好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又能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使劳资双方共同构建起***稳定的劳动关系。

  通过一学期的劳动合同法的学习,虽然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不是很深,但是知道他和重要,或多或少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是我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超时工作甚至长期的加班加点,没有社会保险以及缺乏职业危害防护等现象普遍存在,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加上劳动监察和执法不到位,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很难得到彻底纠正。而通过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对比加以约定,可以"防患于未然"。实现从源头上维护。

劳动合同 篇2

  高新区(包括高新西区)报建流程 一: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包括高新西区)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1、市政工程合同备案8楼 规划建设局城建处窗口办理;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在3楼窗口办理。

  2、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各5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1份)。

  3、填写《合同备案办理登记表》、《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日常监督小组》一览表,如不使用劳务企业,需填写不使用劳务企业《承诺书》。《合同备案登记表》只需要在规划局城建处填写登记,《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日常监督监督小组》一览表和不适用劳务企业《承诺书》。

  4、高新区的项目需先办理总承包企业施工合同备案,招标人方可凭备案合同办理该标段工程的中标备案收讫。

  二: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含高新西区)的建设工程质检备案:

  1、在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领取《质量监督备案表》,加盖建设单位企业鲜章;

  2、提供加盖建设单位鲜章的《见证取样授权书》

  3、提供该项目标段的《中标备案收讫通知书》(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

  4、如是建筑工程还需提供《氡气检测报告》

  5、提供该项目标段的《成都市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

  6、资料齐全,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中心施工许可窗口,当天办理。

  三: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含高新西区)的建设工程安检备案:

  1、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安监站窗口领取《成都市高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成都市高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成都市高新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4份,加盖鲜章;

  2、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3、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4、安全工程师、安全员任命书(原件)

  5、该项目标段的《中标备案收讫通知书》

  6、该项目标段的实时性《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施工组织平面)

  7、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8、资料齐全,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中心安监站窗口办理,待审查现场通过,发放带有安检编号的《成都市高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四: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含高新西区)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

  1、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施工许可证窗口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用地许可证

  3、建设单位规划许可证

  4、报建费缴费凭证

  5、中标通知书及招标备案收讫凭证

  6、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7、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8、建设单位资信证明

  9、高新区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增收资料(包括《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劳务企业信用评价登记表》、《劳务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信用评价登记表》、《工程保证担保函(正本)》、《工程保证担保合同(正本)》)

  10、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监管协议、担保书或保函 (民工工资担保由高新区政府指定的 担保协会 联合担保)

  11、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12、已通过安监站审核的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 复印件 五: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启用信用系统的办理

  在办理项目实名信用管理登记前,相关主体单位须完成企业信用登记,企业信息录入民工权益保障网络平台。

  1、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登记表一份(需打印生成并加盖本企业鲜章)。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交)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交:中标通知书、安监备案表、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交)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份。

  劳务企业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名登记表加盖总承包企业鲜章。

  如项目主体单位能同时到场办理,需提交:登记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劳务企业各一份)、中标通知书一份、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各方主体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开立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料(如需当日在建设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开立工资专户):

  ①营业执照正、副本(需年检合格)复印件各一份;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需年检合格)复印件各一份; ③地税及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委托书一份,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⑥单位介绍信一份。

  六:实名信用管理的办理(专户的开立和代发协议办理流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提前到市建委三楼窗口办理主体卡,取得“成都市建

  筑农民工权益保障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权益保障网络平台()(公司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请登录“权益保障平台”()最新资料区下载《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登记表》。

  2、请携带打印生成的登记表(表格电子版需同时提交)及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备案表、安监备案表、(在建工程另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局建管科(办),五城区项目请直接到市建委三楼“实名信用管理窗口”办理。

  3、窗口受理后,当场发放“成都市建设领域实行实名信用管理通知书”及“实名管理项目卡”,并对企业经办(信用管理)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4、企业经办人员凭通知书的登录名及初始密码登录“权益保障网络平台”(项目版)补充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后,网络打印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办理申请表》(一份)、《成都市建设领域工程项目账户管理协议》(二份)及《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三份),加盖企业鲜章后,到专户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获取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通知书》。待建设单位将一个月民工工资最低拨付金额划入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后”,携到账凭证复印件、《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通知书》、建设单位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及建设单位专户银行鲜章),到专户银行领取《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专户银行在《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务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签订本合同,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_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月)。(乙方如为临时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实行试用期。乙方如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应注明批准招用文号)。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岗位,承担_____任务,从事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摸视乙力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 ,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五、规章制度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乡村集体企业没有劳动管理规定,甲方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劳动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补助金制度,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元。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乙方家长(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关于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附:

  1、标准工时制要求

  ①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④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显然,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且延长工作时间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条件。

  2、综合计算工时制

  这类工时制度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

  3、综合计算工时制特点

  ①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②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第五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从综合工时制的特点来看,其基础仍然是标准工时制,虽然允许一定周期范围内员工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允许具体的某日(或某周)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但是仍然要坚持一定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及平均工作时间都不能违反法定的标准。

劳动合同 篇5

  鉴于乙方所在岗位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具有重要影响,为此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基础上,共同订立本合同附件。

  第一条、甲方协助乙方解决爱人在长垣地区工作问题。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即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10000元整。

  第二条、乙方在长垣工作期间(劳动合同所约定期限),甲方为乙方及其家属提供住房一套,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提供风险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服务期满该项费用,由甲方退还乙方。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即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乙方按照实际使用年限一次性补偿甲方房屋使用费。具体费用按人民币10000元/年计算。

  第三条、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本人及其家属户籍问题,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续签及劳动关系的变更甲、乙双方均需提前90天通知对方。

  第五条、合同期限内,甲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乙方无需履行本约定第一、二条。

  第六条、合同期限内,乙方薪资水平,甲、乙双方每年协商一次(原则上定于每年6月份),调整幅度是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决定。

  第七条、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本约定,未经对方同意而对本约定的单方面变更无效。

  第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约定或与本约定有关事项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而提起诉讼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约定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合同编号:117822

  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劳动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________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省____市。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小时。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_______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_______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_______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_______。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____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

  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

  第六款

  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和实施,对工会在进一步理顺企业与职工关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工会在处理劳动关系时一定要找准切入点,以基本职责为基准,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履行各项职能,使企业的改革力度、发展速度与职工的承受程度相统一。

  一、劳动合同法中,工会权利的性质及其特征

  工会权利的性质: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由劳动者个人作为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作为法人来确立和实现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个别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是要明确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维护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和利益的平衡。

  工会权利的基本特征:工会的权利来自劳动者一方的授权;工会的权利与劳动者的利益相关;工会的权利属于以劳动关系内部平衡为目的的劳资自治协调机制;工会的权利覆盖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全过程。

  二、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基本作用

  由于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工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和实现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也就为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作用提供了依据。这些作用表现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五个方面。

  1.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认定,工会发挥的是指导作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产生,以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为前提。通过工会的帮助指导,避免劳动者个人在无法明确认定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

  2.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利益诉求,工会发挥的是表达作用。工会组织就是将劳动者个人的利益诉求集中概括起来,通过合法的组织渠道沟通协商,反映劳动者的意愿和呼声,尤其是在用人单位采取某些方式处理劳动关系,可能危害到劳动者利益之时。

  3.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利益实现,工会发挥的是维护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4.对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工会发挥的是制约作用。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仅凭劳动者个人的力量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法据此强化了工会通过集体合同制度发挥的制约作用。

  5.对于政府部门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执法监督,工会发挥的是协助作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权。但是,单靠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执法,显然无法有效制止用人单位的违法侵权行为。因此,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覆盖面广,直接接触劳动者多的优势,加强工会的群众性执法监督,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要求。

  三、工会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主要职责

  1.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要处理好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一定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自觉执行和广大职工

  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及心理承受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大家的法律和维权意识。

  2.加强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制度建设。1)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由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使签订的劳动合同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的平等,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3.完善健全三大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商调解体系。工会要依法监督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切实保证合同的履约兑现。

  2)建立完善民主监督体系,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工会要组织职工进行群众监督,定期不定期地对职代会的有关决议事项、集体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工会还要积极主动地争取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保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提高。此外工会还应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使职工知厂情议厂政,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3)建立完善职工利益保障体系,努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企业要想协调好劳动关系,必须逐步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生活福利待遇等职工利益保障体系。对离退休、患病、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公司要予以帮助。

  综上所述,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权利和作用的实现,既要靠工会自身,也要靠工会外部的环境。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权利和作用,也是它对所代表的劳动者应负的社会责任。工会承担对劳动者应负的维权职责,其自身的条件在于:要有广为覆盖的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机构,有敢为劳动者承担责任的工会领导人,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维权机制,最关键的是工会的法律主体地位必须明确,不能依附于用人单位。只有如此,工会才能切实履行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权利,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良好的工会外部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条件包括,党和政府正确的执政理念和对工会发挥作用的支持,社会舆论的配合,法律制度的严格执行和赋予工会制约平衡劳动关系更为有力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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