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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2-09-09 10:09:29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存量房买卖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存量房买卖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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