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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买卖合同

时间:2023-04-03 18:12:3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停车位买卖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停车位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停车位买卖合同

停车位买卖合同1

  卖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市区区),车位面积为________平米,。

  第二条上述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买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全额车位款人民币____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车位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各个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当日将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及其它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乙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产部门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出卖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电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电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车位买卖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地下车位,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车位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鉴定本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费全款后,小区地下编号为号的地

  下车位归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须是本小区业主。

  四、本车位使用年限与业主所购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后期规划或施工方案调整等原因,乙方所购买车位位置发生变更或取消,乙方可

  按调整后可售车位进行调整置换;如乙方对车位位置调整不满意,可退款﹙不计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补偿;除上述两种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补偿。

  六、除第五条规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支付本车位使用费总额30%的违约金。本协议签定一个月或本车位使用三个月内,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销本协议的',即为乙方放弃上述权利。

  七、乙方应服从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保护地下车位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的义务,如造成损失,应按造价赔偿。乙方不得对所使用车位加装、改装其他设施设备,垒筑墙体等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杂物,污染地面,以保护车位的统一协调;车位使用期间因车位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的一切维修、维护、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在收到全部使用费后,于年月日前将该车位交于乙方使用。

  九、双方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齐齐哈尔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停车位买卖合同3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 卖 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机动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瑞玲翠园住宅小区地下机动车车位。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机动车车位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车位(其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车位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 【层】 号车位。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车位价格按套计算,该套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款。

  2、其他方式: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机动车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无;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买受人解除协议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

  车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并签署车位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车位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车位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停车位买卖合同4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 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 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 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 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 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仟佰 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 卖 人: 买 受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停车位买卖合同5

  甲方(开发商):

  乙方(业主):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购买“__”项目地下停车位使用权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停车位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__

  项目地址:市区路号

  乙方房号:停车位编号:区号

  容车规格:长×宽×高(㎜)≤ × ×

  容车载重:载重≤吨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号码:

  车牌号:颜色:

  紧急联络方式:

  其他: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去拟购停车位实地看验,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已对此停车位的实际状况及其可使用的状态进行了确认且无疑义。没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将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供乙方参照。

  二、使用期限

  1、__地下停车位出售的是长期使用权,使用年限与__住宅产权年限相同。

  2、乙方在出售__房产并同时欲将本合同约定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当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或者重新签订合同手续。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万元后,即可享有__区,编号为号地下车位的使用权。

  2、该费用仅为公共用地占地使用费,不包含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的管理费、使用机械停车位所产生的'电费及每年的维保费用。

  四、交付日期

  本合同签订且乙方付清款项后当日交付。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指定编号的停车位。

  2、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进行停车管理服务。

  3、如乙方在出售__房产并同时欲将本合同约定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便更或者重新签订合同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合同指定车位的使用权。

  2、乙方在使用地下车位时必须服从物业管理规定。

  3、停车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超长、赵宽、超重等不符合存车条件的车辆,不得存入停车位。

  4、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5、乙方不得在地下车位上清洗车辆,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

  6、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7、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8、非经甲方同意和物业公司许可,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租借第三人使用车位。

  六、管理责任

  1、本合同为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甲方不承担人员、财产和车辆保管及停车服务义务,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因在停车位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及车辆毁损、灭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管理停车位的物业管理事务由乙方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停车管理服务的合同。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费。

  七、免责约定

  1、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受业主大会决议导致履行不能或者变更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停车位买卖合同6

  甲方(车库出卖人):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小区幢号车库,属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大写: ),拍卖佣金(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 元。

  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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