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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合同

时间:2023-06-21 10:43:5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的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的合同

施工的合同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二期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承包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定,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孝感乡北路,麻城商贸物流城工程范围:二期工程用地,按市规划红线图150亩范围以内;

  工程内容:本工程用地平整,主要是高挖低填,余__自由外运到自选地点。本用地平整土方开挖最高点82.4米,最低点70.6米(不属塘),即为高挖低填平整施工。

  2、施工日期:本工程施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历时100天(属龙池面积以征收到位为开工日期)。本工程施工须乙方将施工合同保证金_________元支付到甲方帐上后,方可以施工。

  二、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主要是高挖低填平整,以开挖土方量为本合同结算的依据。土方开挖8.5元(含余__外运),本工程土方开挖总量为___________,施工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低填土方量为本工程既定的挖填施工内容不计价款。

  2、合同价款支付: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其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均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完成总量的60%,付完成量的价款30%,完成总量80%,付完成量的价款的50%合同总量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总价款(提供建安税票)。

  3、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工期100天,若延期五天,罚合同总价款的2%延期十天罚合同总价款的5%延期十五天罚合同总价款的10%。若继续拖延时间完成,则就地终止本施工合同。其施工合同终止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延误甲方整体施工期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万元。

  4、本工程用地平整竣工验收后,方可退回施工合同保证金。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确定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边界线,并确定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控制高程。

  ② 提供施工用地电源。

  ③配合乙方施工。

  2、乙方责任:

  ①组织施工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

  ②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指挥。

  ③施工用电由甲方指定电源处自接,并由城北供电所人员到场安装接出,自付电费于城北供电所。

  ④承担土方平整施工中的全场安全和责任。

  ⑤承担因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⑥承担余__外运堆放点(堆放点用地与甲方无关)。

  ⑦承担二期用地土方平整周围协调关系与处理。

  四、工程施工:

  1、本施工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方各互派驻工地代____。甲方驻工地代____:___________,乙方驻工地表:_______________。互派驻工地代____,承担本施工合同事宜和现场施工事宜,施工途中不予更换施工代表。若更换驻工地代____,无论哪方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驻工地代____。驻工地代____须坚持工地,施工中若出现一些事宜,任何一方须通过驻工地代____相互协商和处理,任何方、其他人无权替代。

  2、村以组长为代表承接合同,组长可以委托和自行带领群众致富的形式完成工程,但村只承认组长,如组群众因工程一事纠纷影响工程整体施工进度的经济损失,按合同总价款的10%由组长负责赔偿。另村按工程总造价的3%提留用于肖家垸道路硬化。

  3、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须按合同中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控制高程平行推进平整,一次性平整到控制高程。杜绝台阶或其他形式的平整。土方开挖:先开挖,后填方,余__再运出。其挖土原则:先填方,后余__外运。确保土方开挖完成,其填方平整完毕。

  4、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其余__运出,严禁运土穿越营业商务区。土方运出路线,分别从d区5楼北边和a区1楼南边运出,其临时运出道路由乙方自行修正(不计款),确保一期商务区的.一切基础设施安全。若损坏一些基础设施,由乙方全额赔偿。

  五、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一律采用机械平整施工,杜绝爆破平整施工。若出现泼波哦哦平整施工,罚款10万元,并就地废除本施工合同。废除本施工合同后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理。同时赔偿,因施工合同废除而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其造成工程施工进度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按施工合同总价款的5%赔偿给甲方并承担自行爆破平整施工、而造成工程场地周围影响责任和经济损失及后果相关法律责任。

  六、工程验收: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完工验收,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全场实地测量验收。测量结果达到合同约定的控制高程及控制高程下的平整度,其验收全场实测高程点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同时佣金低平整度达到90%以上,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认可,方进行施工合同结算,否则继续进行平整直至验收合格后,便进行施工合同结算。继续平整三天期限,每超一天罚款1万元。

  七、本施工合同,不但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还需甲方持有本工程用地平整合法手续的前提下生效。

  八、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在甲方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乙方自愿提前进场平整,其出现后果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本工程用地平整施工,若按本合同第八条开展施工的,其施工事宜均执行施工合同条款(七条例外),均按本合同条款开工、施工、验收、竣工、结算(七条例外)。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协商解决的文件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签章)

  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2

  发包人(全称):XXX

  承包人(全称):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XXX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积约***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浇筑等,概算约为XX万元。

  二、合同工期:

  工程在20xx年X月XX日前完工。

  三、质量要求及奖惩措施:

  1、确保合格(由村两委组织邀请专业人员验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村内主干线路面按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建设,质量目标合格。①水泥混凝土标号C25标号,板厚15cm,弯拉强度4.5Mp以上。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应进行各项物理性能指标试验,其中粗骨料必须采用碎石,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根据材料各项指标和水泥的实际标号,选择最佳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单);施工中试验规程应严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施工。③路面应采取横向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路面与其他构造相接应平顺,做到路面边缘不积水。④混凝土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护;混凝土路面外观无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⑤工程档案资料及试验资料送***村委会一份备查。

  3、奖惩措施: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承担返工损失,保质期为一周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结算以承包价为基础,其承包单价为水泥路面板厚 15CM单价为4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

  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经验收合格待上级拨款到位后付至总工程款90%,并返还履约保证金;暂扣10%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月内付清。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履约保证金弍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回。

  七、奖罚措施:

  1、工程在20xx年X月XX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罚100元。

  2、承包人在决标后须向乙方递交本工程投标时的项目管理班子详细名册,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抽查时发现擅自缺岗除责令到岗外,处以每人每天罚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否则视为弃标,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该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标。

  3、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员监督,接受整改意见。

  八、安全责任:

  1、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清理好在施工范围内的农作物;施工期间有关政策处理纠纷由发包人负责。

  2、承包人施工期间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员三证齐全),并做好安全保险等相关手续,若由承包人引起的发生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九、该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应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政策。

  十、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按国务院20xx年1月20日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发包人各执一份,***办公室存档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X月XX日

  合同订立地点:XXX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XXX 承包人:XXX

  代表: 住所:

  电 话: 电 话:

施工的合同3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范围

  四、承包工程内容:

  五、工程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六、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及固定综合单价见附表。工程总价款为(小写)¥万元(大写) 。

  第二条工程质量

  一、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符合乙方企业标准。

  二、施工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或见附件。

  三、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及时验收。如工程实际投入使用,或完工后5日内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第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

  二、工程施工期间,完工80%前,付至合同价款的80%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

  四、结算完成后7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

  五、剩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达到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限后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对乙方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负责完成乙方施工前所应具备的施工条件。

  5、甲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要求,委派有专业经验的技术人员,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完成工程。

  2、乙方技术人员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管理、负责,并按甲方工期计划要求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3、在本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乙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第五条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二、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三、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做好安全工作。

  四、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

  五、现场施工中,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总造价0.5‰的违约金,工期顺延,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所有费用。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总造价的0.5‰的违约金。

  第七条质量保修

  一、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年。

  二、保修期起始时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乙方保修范围:

  因人为破坏、丢失、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损坏,不在乙方质量保修范围内的,修复所发生的价格双方另行商定。

  四、在质保期内,如果由于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及施工问题,乙方及时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排查、维修。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4份,合同附件:工程量及固定综合单价表1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施工的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道路由于20xx年8.5洪灾,沿路路面损毁严重,边沟堵塞,坡边塌方,造成车辆人员行走极为不便,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对此段路进行维修。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道路维修。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全段路长1050米(含路面维修、边沟及塌方清理、护坡修复)

  (四)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确定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二条: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遇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核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工程完工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年底前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应负责施工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修路基施工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施工的合同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4、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2、竣工:____年__月__日;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5、承包形式:________

  6、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7、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8、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9、质保期:____年。

  10、双方的责任义务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11、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_______

  承包方: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施工的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建设羊圈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在通山县大畈镇建羊圈,甲方提供所有建筑材料,施工电源,尽力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条件

  2、乙方按羊圈图纸施工,砌墙大水泥砖每块手工费壹元,装修墙面,净面积每平方肆元

  3、乙方要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4、新建羊圈四栋,总建筑面积1032.56平方米,羊圈总造价90万元。

  5、双方约定的施工期限,即:_________________。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的'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依照《_____》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5、工程面积:

  第二条 工程造价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圆,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详见装饰装修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在开工日期____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XX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 使用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事项。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前_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第六条 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乙方应确保该工期的实现,且该工期是乙方在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8小时以内停水、8小时以内停电、节假日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后保证能实现的工期,乙方不得以前述理由要求甲方顺延工期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地震 泥石流 国家政策等)。另若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工程项目增加等乙方有权要求工期顺延。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_____市质量评定基本优良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进行验收。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4、非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书和竣工资料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应就验收合格与否向乙方出具书面凭证,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凭证办理结算。

  6,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到场维修并在2日内解决完毕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能在2日内修复的,须向甲方进行书面说明并承诺修复时间。

  第八条 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维修责任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向支付甲方¥200元的违约金,分包配合工作由乙方自行调节解决,_____工期延期的理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补足。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书面通知并通过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协商不一致或未经协商而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提出解约一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额的'10%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于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4、工程竣工后不能达到验收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违约金。

  6、凡本合同中所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同意乙方以x为代表的施工队承接甲方_________________装修工程的室内水电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

  3、承包范围:按广东____公司设计的__________________售楼精装修,水电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内容及范围全部完成施工(包括建设方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全部安装部分约定的除材料外所有室内水电安装施工)

  4、乙方劳务范围:______(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的所有安装工作范围)

  二、承包方式及质量要求

  2.1、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质量,包安全,包清理,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市质监站、监理公司、物业管理处及有关单位竣工验收并业主入伙验收,包保修。

  2.2、包质量要求:所有施工内容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省、市和碧桂园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质量标准为合格。

  三、乙方负责:

  3.1、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次转、分包,一旦发现乙方私自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第三方班组介入接替乙方,继续进行施工,乙方承诺无条件退场,已施工部分按已完成量的70%结算无异议。

  3.2、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施工机械、施工工具、电焊机、砂轮机、施工照明灯具,本班组使用的自用照明灯具,本班组的宿舍照明水电。

  3.3、包施工用电:甲方只提供至二级配电箱后由本班组自用的电器的电线、电焊线、电缆及小型三级配电移动箱,所有线、开关、插座、配电箱需满足临时用电安全规范;

  3.4、合同内乙方承包的各项安装工程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施工规范等相关资料施工完成。

  四、承包价格:______

  4.1、本工程室内安装的工程量计算依据按照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出的水电总价格,甲方收取25%的手续费用,发票由甲方负责.

  4.2、乙方必须于在约定时间完成水电安装施工任务。乙方达不到甲方的工期要求,延误甲方的施工节点,甲方有权随时与乙方办理结算,乙方无条件服从和退场。

  4.3、乙方合同签订人必须跟班作业,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如每少一天按200元/天罚款,若有离开工地,委托为现场代表,代表其行使工地管理权利,负责工地进度,安全质量事务。

  4.4、乙方所需要的施工用料须提前七天以书面的形式一式三份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一份留底,一份交项目经理,一份直接交给材料员(以便及时采购。如因乙方未按时提交材料计划而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责任。

  4.5、乙方施工的所有场地由乙方自行清理,若乙方不清理,即由甲方派人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扣除乙方清理费0.5元/㎡;

  4.6、如有设计修改,乙方承诺累计少于2(包含2个工作日)个工作日之内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大于2个工作日的由双方协商增加费用事宜。如产生时工费用按_____元每人工计算。

  4.7、按实际完成上述各项工程量结算,如建设单位发文取消该项目,该项工程量同样扣除。

  五、结算方式、进度款支付:______

  5.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驻专业技术人员,把所用材料拉到现场,乙方管理人员及工人自带伙食一个月。

  5.2、按项目部每次在建设单位领取进度款时,由乙方按已完成工程量向甲方项目部申报,经预算部核定该班组的工程进度款(包括伙食费及借支款)支付70%给乙方。

  5.3、工程完成经质检站、监理公司、建设单位(碧桂园)及有关单位竣工验收,在一个月内再支付工程进度款20%给乙方,小业主验收(收楼)后,付至工程进度款97%,余款3%作质量保修金,在一年的保修期内不发生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全部保质金(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24小时内要及时安排施工人员到位进行维修,如不及时建设单位派维修队工人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保修金内扣除)。

  5.4、每次发放工资时,由签订合同人把进度款分配给工人,保证按进度款100%发放工人工资,不得在进度款中收取工人任何费用,每个工人在工资表签名并打手印,送到甲方财务处存档,由甲方财务和挂靠劳务公司把工资款存到工人帐户中。

  5.5、乙方要提供甲方支付全部工资款的收据给甲方财务,作为支付工资款的依据。

  5.6、乙方领取生活费,应先由现场施工员签字认可后,送工地主管审批,再到财务处借生活费。

  六、工程工期

  6.1、安装工程进度和工期无条件满足建设方及甲方之各节点工期要求。

  6.2、甲方根据本工程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提供乙方总进度计划和重大工程节点日期,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及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考核。若过程中进度有调整,以调整后的进度计划为准。乙方必须全力满足甲方的节点工期要求,并须完成每周计划及月计划,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或节点延误,甲方按每逾期一天罚5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6.3、节点进度工期完成的确认:______在各种材料清理完毕、各楼层清理干净并按甲方指定位置和标化规定堆码整齐后方可提请甲方验收。节点验收通过,验收日期为节点进度实际完成日期。如施工场地未能做到工完场清,按合同面积每平方米1元的清洁费进行扣减。

  6.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节点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6.5、本工程保修期限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

  七、图纸

  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按甲方下发的蓝图施工,不能使用电子版作为施工图,如使用未经认可的电子版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班组负责。

  八、管理人员要求

  水电班组必须配备每个标段不少于一名专职专业负责人。

  九、材料管理

  9.1、甲方按材料定额规定的数量提供给乙方,乙方必须加强管理,励行节约。因乙方管理不善施工不当造成材料超支,超支部分材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超支部分价款的五倍罚款。

  9.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及材料计划进行限额领料控制。乙方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报送下周物资需用计划。

  9.3、如发现乙方偷盗甲方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马上清场,并对余下工程款全部扣除。

  十、双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0.1、甲方责任:______

  10.1.1、甲方提供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纸。

  10.1.2、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提供宿舍。

  10.1.3、负责工程统一指挥和协调,安排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负责对工程技术及有关内容进行交底。

  10.1.4、甲方在乙方人员进场后,安排相关职能部门专职人员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明确公司、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乙方人员必须逐个在安全三级教育表上签上个人姓名。项目实行实名制管理,所有施工人员进、出场必须进行登记并统一发放工作牌,同时在工人使用的安全帽上进行工种、人员编号标记,一人一号。

  10.1.5、甲方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及乙方的材料计划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材料,并运至现场甲方材料仓库。

  10.1.6、甲方按照政府要求选择适当时间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法规、法纪及社会公德、企业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活动。

  10.1.7、甲方可为乙方代购工作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品,乙方承担其费用。

  10.1.8、提供施工中所须的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垂直运输机械、场内运输小车辆、电缆线等。

  10.1.9、甲方负责统一购买乙方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用按有关规定负责)。单位及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的综合单价内。

  10.2、乙方责任:______

  10.2.1、合同签订负责人必须长驻工地,跟班作业,每月不少于22天。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周例会或离开工地2天以上,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

  10.2.2、组建素质良好的施工队伍,并配备相应的管理班子驻现场配合甲方对所属劳务工进行管理。

  10.2.3、乙方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好工作卡,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否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0.2.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指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0.2.5、乙方负责签收、保管、归还所有借用物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需按价赔偿。

  10.2.6、进度:______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足够的劳动力。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按合同第六条关于工期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10.2.7、质量:______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地方和业主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必须健全技术与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应设专职质检员,切实做好自检工作,具体质量要求。

  10.2.8、安全及文明施工:______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行国家、地方的相关安全规范、规程以及业主和本项目部的所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到工完场清,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场地整洁。必须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时间要求整改到位。若乙方不能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时,甲方派人进行乙方责任范围内的清理工作所花费用由乙方负责,即按合同总平方的0.5元/㎡进行扣减。10.2.9、遵纪守法,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如因乙方员工违法犯罪受到公安机关的查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乙方必须团结友爱,文明相处,互助互让,严禁在工地内聚众赌博和打架斗殴,凡参与打架斗殴事件的,不问理由,每人每次罚款三百元,班长罚500元,班组罚1000元,严重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医药费和善后处理由乙方负责。

  十一、安全生产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安全、治安、消防等知识的岗前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十二、施工验收

  12.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建设方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2.2、隐蔽工程验收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报甲方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2.3、保修期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定的期限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此义务。

  十三、违约责任

  13.1、经甲方检查认定,乙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任何方面要达到合同要求,否则责任自负。

  13.2、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管理细则执行,若乙方违约,按照甲方相关条款处罚。

  十四、争议

  1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______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______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五、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十六、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七、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十八、保修

  18.1、保修期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约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2天内派人维修。

  18.2、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无论工程是否通过验收,质量达到何种等级,乙方应对其承包范围内结构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九、合同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所有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后,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

  代表: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的合同9

  养护承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

  养护承接方(以下称乙方):______

  关于对绿地养护现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养护,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合作的原则,根据养护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绿化养护名称:__

  二、绿化养护地点:__

  三、承包范围: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养护方案,总面积为__平方米。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养护价款说明:

  1、三个月内成活养护期:每日必须浇水1次,每月费用__元。

  2、三个月到六个月生长期:每星期浇水2—3次,每月费用__元。

  3、六个月到管养期满验收:夏季每星期浇水2—3次,冬季酌情每星期浇水1—2次,每月费用__元。

  六、合同有效期限: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可再续签。

  七、甲方责任:

  1、协调好乙方现场人员的'养护工作安排,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通知乙方和现场人员。

  2、若受到人为的破坏,如甲方认定乙方有及时劝阻,甲方视情况给予补偿。6、绿化养护期满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八、乙方责任:

  1、提供现场养护方案,提供养护人员、养护的机械设施、养护用的肥料和药物、用水用电。

  2、按照审定的方案和行业标准进行养护。

  3、对苗木养护出现问题的进行认定,属于技术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更补苗木。

  4、现场工作人员服从甲方单位的制度管理,并与甲方人员协调工作。

  5、养护期满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交接。

  九、养护评定标准管护期定为3年,自__到__。管护期间苗木的所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管护期具体要求为:第一年为正常的保养期: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90%以上,并对枯死及损坏的苗木及时补植到位,勤中耕施肥,勤修剪、勤浇水、勤防治病虫害,及时对苗木加土扶正,清除绿化地环境卫生及杂草脏物,保证苗木正常旺盛生长和保持环境整洁美观。第二年要求成活率达到95%以上,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对苗木逐步修剪成形,经甲方组织检查考评达到合格以上。第三年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要求修剪到位,保持形状,苗木旺盛成长,质量符合要求。种植数与第一年初验时相符合,若达不到要求,要管理至达标为止。

  十、其他: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条款的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如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本合同条款为无效。

  4、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0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5)(6)(7)(8)(9)(10)(11)(12)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1)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2)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发包方延误开工: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承包方延误进点: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完工日期: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发包方的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承包方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方提前工期: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承包方的质量管理: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

施工的合同11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概况:甲方的学生宿舍外围的毛石挡土墙砌筑工程。

  2、工程地点:学生宿舍外围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方式进行施工,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定价(税金由乙方负责)。

  二、工期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分段施工作业,准时完成各单位工程,以保证工程按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三、质量要求 采用1:2.5水泥砂浆砌筑,道路地面以下为单面砌筑,道路地面以上为双面砌筑。露在外面的墙体采用1:2水泥砂浆勾缝。

  四、工程价款 双方约定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分别按每立方按人民币240元。

  五、施工管理及安全

  1、施工中甲方有权随机对乙方材料、施工工艺质量等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限期内整改至合格。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负责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为搞好_____________大粮基地建设,需对基地生产路及沟渠进行绿化。甲方将该绿化任务交给乙方施工,由乙方全部承包。为使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地理位置及施工任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在规定区内的沟、路开展植树造林,施工任务共计_______________棵。

  二、工程造价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选拔树苗时,标准必须在__________公分以上,栽树坑方__________公分,深__________公分,包栽、包浇水、包涂白,每棵造价__________元,工程全部造价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元整)。

  三、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时间__________天.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以上工程由乙方全部承包施工,乙方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如果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拒付或乙方重新施工,损失自负。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施工的合同1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店乡中心村新农村项目

  2、工程地点:高店乡中心村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设计主体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施工质量标准。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的方式承包本合同。

  四、承包项目及内容:

  以施工范围设计外墙漆,具体包括外墙漆及外墙漆施工。

  承包付款:

  本工程以外墙涂料空壳实算:15元/㎡。

  五、付款方式:

  经方工,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结算付清。扣除百分之十的保修金,一年内无不起皮、不脱落、无明显退色等质量问题付清。

  六、工期

  工人进场施工,24套房子工期为天,本工程工期从进场算起。

  七、双方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宽松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三通。

  2、甲方派驻施工工长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监督各个环节施工过程。

  3、甲方有权为乙方提供整改意见。

  (二)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管理而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4、乙方施工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合理的条件下保证工期。

  6、乙方必须对参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参建人员违章操作,工人施工不戴安全帽不得入场。

  7、电气设施的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无关人员严禁随意操作,工人施工不戴安全帽不得入场。

  8、严禁无关参建人员登临脚手架,严禁参建人员搭乘载龙门架,严禁参建人员酒后施工,穿拖鞋施工,如有违反,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施工期间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任。

  八、其它事项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违约,将按照《合同法》等追究违约方责任。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分,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施工的合同14

  发包人: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所有空填全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xxxxx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施工及验收通过。

  1.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大写元。

  1.6质量标准:合格。

  1.7工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技术标准:

  2.2.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xx)641号,沪价费(20xx)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

  5.2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施工的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将空调安装等服务工作交由乙方完成。

  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可根据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决定合同期满是否续签。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甲方的空调品牌有: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的具体品牌、时间、数量,甲方根据销售情况和乙方安装能力确定。乙方确保安装能力最低为每日---台。

  3.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装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所售空调必须在货到用户家后及时通知乙方上门服务。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时,需向甲方出示安装工的`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等材料。

  2、乙方必须安排技术合格及其他方面适合安装空调的人员来履行本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机安装技术规范》,各类空调品牌的《安全操作规范条例》,以及甲方的《安维人员上门服务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安装的技术和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3、乙方必须对其安装工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行为负责。乙方工人如造成甲方、用户及他其他人员的经济和其他损失,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原则上只在市区区域安装,若超出区域安装的相关费用(交通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退换机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安装出现的质量问题除外。

  6、乙方工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问题,如工人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费用结算(有安装卡结算):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必须在乙方交回安装卡的同时直接给乙方结算安装费。

  2、甲方与乙方结算安装承包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5P以下(含1.5P)------------元、等等

  3、安装工程机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如服务不规范面引起用户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乙方按每起5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合同期内,所售产品不得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如被乙方发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元、台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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