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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

时间:2022-04-05 09:43:24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销售合同范文集锦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销售合同范文集锦7篇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5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一次性支付费用 万圆,包干使用.

  五、煤炭中介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 在本合同期间销售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1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第四的费用承担部分.应在销售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乙方通过努力将煤炭销售在 元/吨的基础上提高了,煤炭销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销售合同签订就视为中介成功,如因质量等发生退货等等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行为,所收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合同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00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20万圆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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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中介行为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关于有关业务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选择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诉。

  2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以按约定提起仲裁或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xx年5月 日签订于xx

销售合同 篇2

  第1条概述

  1.1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 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 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 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 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 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 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 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 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 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销售合同 篇3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甲方愿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及价格向乙方购买(附表)材料,双方经充分、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 货物价格

  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应在收到全款后 60 日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货到明确入库情况。仓库将货物入货凭单提交给甲、乙双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签约后十五天之内付全款发货 。若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书面提出。

  第四条 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及风险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一经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仓储地,货物的所有权即属于甲方,货物因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亦归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第三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租赁权、知识产权等。如有涉及以上权利的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程序,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可能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2.在质量保证期内,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和修理,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货物的质保期也按其由于存在质量问题而停止使用的时间相应予以延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5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迟延交货超过_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甲方解约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甲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除前款规定外,如乙方违反了在本合同中的承诺或保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还应赔偿其差额。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及其相关的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计划、样式、样本、包装、合作基础、用户资料等信息。如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不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均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的,由甲方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九条 合同的补充约定、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约定、变更和解除,必须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月 日

销售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数量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4、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 (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供方:

  需方:

  日期:

  

销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本协议期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历时3年)。

  二、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价值人民币6000.00元的双柱举升机一台(以下称为设备)(安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3000.00元,乙方出资人民币3000.00元;

  三、协议期内,乙方销售甲方润滑油、轮胎、三滤等产品,并保证每年完成回款人民币50000.00元的任务;三年累计完成回款人民币150000.00元的任务。

  四、协议期内,甲方将分三期以货物形式为乙方报销或部分报销设备款: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乙方累计回款达到人民币50000.00元,甲方给乙方报销人民币1000.00元;如达不到,则按照第一年任务的完成比例报销;余额等第二年完成两年总任务后继续报销;回款低于人民币30000.00元,不予报销,且返还甲方为其垫付的人民币3000.00的设备款; 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乙方累计回款达到人民币100000.00元,甲方给乙方报销人民币1000.00元以及第一年的余额;如达不到,则按照前两年总任务的完成比例报销(不含第一年的余额);第一二年全部余额等第三年完成协议总任务后继续报销;两年累计回款低于人民币70000.00元,不予报销,且返还甲方为其垫付的人民币3000.00的设备款;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乙方累计回款达到人民币150000.00元,甲方给乙方报销人民币1000.00元以及前两年的余额;如达不到,则按照协议总任务的完成比例报销(不含前两年的余额);余额部分不再继续报销;协议期内累计回款低于人民币110000.00元,不予报销,且返还甲方为其垫付的人民币3000.00的设备款;

  五、协议期内,乙方自行出资购买价值人民币500.00元的发动机起落架一台,如果乙方累计回款超出协议总任务人民币30000.00元及以上,甲方将再为乙方报销人民币500.00元;如超出部分达不到要求,则按照超出比例报销;

  六、甲方义务及权利

  1、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经过核实过的原件复印件,且均加盖乙方公章后方可生效;

  2、 甲方保证及时、足量的将乙方所需润滑油产品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3、 甲方保证根据市场行情及相关厂家销售政策,为乙方提供价格合理、公道的产品;

  4、 甲方在每年阴历正月三十后以货物形式为乙方提供人民币5000.00元的周转金;超出周转金部分,乙方必须以现金形式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货物;

  七、乙方的义务及权利

  1、 乙方保证所用设备不被挪用、变卖、抵押、出租、转移;

  2、 乙方保证保质、保量的及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销售回款任务;

  3、 乙方保证所用润滑油产品至少为甲方所提供;

  4、 乙方保证每年农历春节之前不得以未报销或未足额报销设备款为由拒绝结清;

  八、其他事宜

  1、 协议期内,乙方不再享受甲方或所销售相关产品的生产厂家任何形式(除价格变动之外)的促销;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莱西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3、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6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情况

  名称

  规格

  数量(吨)

  单价

  总价

  二、产品的交付

  1、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

  1、付款时间:甲方按实际数量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全部货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支付的货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付款方式:甲方将全额货款以_________方式向乙方支付。

  四、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甲、乙双方同意货物的数量以为准,质量以独立商检机构化验结果为准,对甲、乙双方均具约束力,甲乙双方按实际数量结算。

  2、甲、乙双方在管道中抽取油样封存,如甲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在提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双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独立商检机构做出质量认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并据此作为交货、付款及认定质量责任的依据。

  五、风险转移

  在交货地,当货物经过的_________接口时,货物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依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提货的,除依本条第1款约定赔偿乙方的损失外,每拖延一日,应按_________元/吨/日向乙方支付仓储费。

  3、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到期后_________日内(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计为第1日,下同)仍不能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它条款

  1、本合同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中国相关的法律予以调整。

  4、乙方应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5、甲乙双方共同声明,本合同的往来款项具有独立性质,不受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其他法律行为的影响。任何人无权主张查封、扣压、冻结、留置、抵消等法律行为。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销售合同 篇7

  甲方(供货方): 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购买方):x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购大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大米( 稻花香2号)

  2、供货规格: 10kg/袋

  3、供货价格: 5.00元/斤

  4.供货数量: 30万斤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运杂费支付:到达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直接支付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大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乙方可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大米来源、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格证书。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要求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大米必须为新鲜大米,不得有陈年大米掺入。

  2、乙方要求甲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乙方要求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若甲方不纠正,乙方将扣除甲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扣除甲方当月货款。

  3、交货时,乙方抽检(以乙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规格,以实际抽检规格结算当批次货品款。如甲方所供货物未达到乙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乙方将拒绝接受甲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4、付款方式:乙方每个月付款一次。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和乙方财务处核对,经核对无误后乙方于每月25日前付上月的货款。

  三、违约责任

  1、 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

  甲方,并依约办理罚款,甲方不得异议。

  2、 如甲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

  同意解约, 乙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乙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甲方不得异议。

  四、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定金5万元;本合同有效期为 20xx年 4月 1 日至 20xx 年3月 31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x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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