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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协议书

时间:2022-11-15 10:00:2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加工协议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工协议书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加工协议书

加工协议书 1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三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四 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 产品包装要求:

  六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 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七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八 价款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九 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 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 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承揽方员工或没有资格的员工使用上述数据。另外,承揽方同意需要上述数据的员工按照程序获得上述数据。

  1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 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加工协议书 2

  出让方:大理石开采加工厂(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出资收购甲方所有权,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让的内容

  1、位于的同兴大理石开采加工厂厂区围墙内土地面积亩(见土地使用证)

  2、厂区内的主要建筑有:生产车间平方米,仓库平方米,办公及生活间平方米。

  3、主要财产有:纱锯台,快锯台,抛光机台,水磨机台,600千伏变压器一台。

  4、位于的矿山开采权。

  第二条、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有款项内容共计人民币万元整。(¥:万元整)。

  第三条、相关所有权证件过户的办理

  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甲乙双方办理好财产交接手续和办理好一切所有权证明文件的过户手续,费用双方各半。

  第四条、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万元整(¥:万元整),所剩转让金人民币万元整(¥:万元整)在甲乙双方办理好财产交接手续和所有权过户手续后,24小时内一次行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以前所承担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本转让协议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并履行本协议各自应尽的责任,不的违约。如甲方单方违约,应加倍退还预付的转让金人民币万元整(¥:万元整),如乙方单方违约,乙方预付的转让金视为赔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不于退还。

  第七条、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协议即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见证方代表(签字):

加工协议书 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心合作,互惠互利的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甲方为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塑料配件,为保证甲乙双方履行承诺,双方特制定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单价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的塑件成品,主材料由乙方拟定,成品单价初步估算:包括运输用包装、原料、加工损耗等综合价格按塑件成品净重量每吨按市场价计算,具体价格在打出合格样品后加____________元为总单价,原材料的价格因市场价格的升浮双方在自行商议。

  二、产品质量要求

  1、甲方应保质保量按照双方协商好的订单,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的仓库。

  2、甲方如因产品生产因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因甲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退货或换货。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部分损失。

  3、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甲方和乙方加工的塑件成品,要组合优良,外形要光洁、平整、无毛刺、无飞边、不变形、打螺丝不爆、不裂等。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自供货给乙方之日起,甲方每次批量送货到乙方,乙方经验收合格入仓后,开具期限不超过10天的有效支票给甲方,或以现金的方式结算。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以以后供货货款中每套模具扣除______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

  2、甲方随时库存__________套成品,以备__________方急所需。

  3、甲方送货到乙方经验收合格后,在乙方生产过程中塑料件一经打螺丝,而非甲方质量问题为前提前,甲方不负责退货,但可协商处理。

  4、乙方每次订单用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经认可后签名确认并回传;

  5、乙方必须提前一天订单,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后按时批量送给乙方;

  6、甲方负责按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的数量、时间,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场地;

  7、乙方必须在甲方每次送货验收合格后办妥进仓的相关手续;

  8、甲方要对方的模具图纸、技术做好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向任何一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信息,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自己的供塑件成品,否则按壹拾倍模具费赔偿给甲方;

  五、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一规定,否则赔偿因已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甲方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协议书 4

  甲方(委托方): _______ 乙方(受托方): 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

  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4、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3、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5、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6、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7、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7、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

  ××元/片(含税)

  ××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15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30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__年__月__日

加工协议书 5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 质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人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2.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人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者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时,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犬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人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10%一30%的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_____%(20%一60%的幅度)的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时,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和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和保管、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

  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时,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 _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加工协议书 6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_____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_____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5、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_____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_____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7、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8、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_____、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_____、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_____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_____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加工协议书 7

  甲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

  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xx市技术监督局或者xx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xx市xx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

  五、仓储

  1、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天、包装材料天为周期的免费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

  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

  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

  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

  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加工协议书 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________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在___________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加工承揽权),并授权乙方负责该区域内所有加工点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2.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等按计划、分批次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3.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4.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如果甲方需要提前交货时应当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等。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标及各种组合、内外包装。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其不得因检查监督妨碍乙方的正常生产。

  7.甲方提供相关货物样品的描述材料,以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

  3.乙方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品生产。

  5.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甲、乙双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20%作为预付款。

  2.甲、乙双方每月20日之前对账,对账后一周内结清相应货款或酬金。逾期以应支付货款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3.货物的交付方式为自提,由甲方到乙方所在地提取成品货物。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者甲方提供的相关货物样品的描述材料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成品货物之日起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逾期视为合格。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承担此批货总价__%的违约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赔付甲方相应货款价值__%的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因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因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成品货物的,除按规定承担相应货款价值__%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甲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成品货物的,乙方有权将货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成品货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5.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的违约金。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或业务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

  乙方: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加工协议书 9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协议书 10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银行

  户头号码:______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______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银行

  户头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____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____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____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____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协议书 11

  委托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产品。

  5.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7.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8.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生产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执行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10%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20__年01月0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

  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加工协议书 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湘西剿匪烈士纪念园维修改造工程,根据甲方整体工程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要求,在原招标文件确定的工程项目以外新增加部分工程项目,通过甲方对新增工程预算和严格审核,将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性包干。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增加工程项目协议书》。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增加工程内容如下:

  1、对公园内纪念塔周围附属工程进行全部维修改造,要求恢复后与原貌一样。

  2、胜利公园门进门广场铺装花岗石地板、路缘石、标志牌、花架一座。

  3、烈士陵园周围保坎要求线条平直,无凹凸现象。

  4、负责园内所需移裁树木及花草。

  二、增加工程造价为:捌拾贰万壹仟肆佰捌拾元整(821480元)。

  以上增加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人员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增加工程量将在20xx年元月底全面完工。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70%工作量,可以预付50%工程款,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加工协议书 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安排乙方进行产品加工专业知识培训,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培训的内容

  1、培训项目名称:包括水产品专业知识、农副产品专业知识、农产品行业知识等。

  2、培训期限:预计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实际培训时间为准。

  3、培训地点:

  第二条 工资及福利待遇

  1、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办法的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乙方作为在编人员处理。

  2、社会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编人员处理。在培训期间,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生活费____元/月。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生活费也计入培训费用。若在培训学习期间,乙方接受甲方交付的调查或安排出差,差旅费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三条 服务期

  1、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培训开始起;

  2、服务期的结束时间为下列第____种:

  (1)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至劳动合同期满时止。

  第四条 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材料费、课本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项目;

  2、受训员工的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完成培训目标和任务;

  2、在培训期间服从管理,不违反甲方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定;

  3、在培训期间服从甲方各项安排;

  4、在培训期内定期与甲方沟通,汇报学习情况;

  5、在培训期间维护自身安全和甲方一切利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条 协力的生效及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协议书 1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涵德”岩茶系列产品,相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详细产品见附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QS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许可的证照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在包装上。

  二、订货方式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账款结算

  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结算时间为每月的15日。甲方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的形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责任

  1.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

  2.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须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增加相应条款。协议期限为20xx年11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加工协议书 15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了如下质量保证协议内容,并签订本协议书,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进行电镀产品加工时,必须清楚的写明外协乙方名、订单名、产品编号、产品数量、电镀颜色、电镀质量要求或图样材料、发货人、发货日期、甲方厂名、发镀时间、要求返回时间、备注等相关要求;尽量把同一种电镀颜色的产品放在同一个袋子或箱子里,对要求严格的产品要做好产品保护工作;大连×××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操作时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相关产品保护工作,如因操作不当所产生的返镀、补数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加工时,必须认真核对数量与款式,如发现少数、多数漏发的现象时,必须及时以电话的形式通知甲方相关责任人,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样品要求百分之百准确;

  3、甲方在进行收货时,必须根据相关记录认真核对款式与数量,如发现少数、漏货时必须在当天内通知乙方;双方电镀产品检查员,须认真对产品质量进行品质检验;并对质量问题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品质问题原因,要记录清楚;若责任部门属于乙方时,必须在电镀记录单上注明相关的原因及不合格品的数量;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置;若责任部门属于甲方时,乙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4、电镀单价以双方协议认同的价格为标准,如任何一方私自减价或提价都不生效,双方均有专人负责对电镀价格进行审核,如发现电镀单价出现有误,双方有权通过协商对单价进行更改;

  5、如乙方因工艺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返镀时不计算第二次电镀费,在返镀时如需甲方重新加工的情况,所支付的工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补数、少数的情况,则所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电镀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对甲方产品的电镀质量负责,如因电镀品质不合格导致客户退货、索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7、对于样板的电镀工作,乙方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甲方的样品、客户信息等相关公司机密不能外泄,少一个样品或板种按双方协商损失价格扣除;如出现重大的商业机密外泄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货期进行电镀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如因电镀货期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须按双方协商的价格承担损失;

  9、在协议书有效期内,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违背本协议书的条款。如违反本条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受害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10、甲方向乙方支付电镀费的方式为月结,即:每月的二十五号前结算上个月的电 镀费用(注:付款方式多种,可由甲、乙双方商定)。

  11、本协议的履行因发生地震、水灾、非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战争、社会动乱、流行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中止;如果协议的继续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再必要,可以协商终止。

  12、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形成的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中止或终止后的遗留问题

  13、双方因对协议书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请求相关部门进行仲裁。

  14、本协议书发生未规定的事项或需要更改本协议书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

  15、本协议书自2014年6月3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协议期限,应在协议书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另行商定延期期限及有关事宜。

  16、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 方:大连×××有限公司 乙 方:大连×××电镀有限公司

  (盖 章) (盖 章)

  签 字: 日期 2014 年 6 月 30 日签 字: 日期2014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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