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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3-01-30 11:22:4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伙协议书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伙协议书通用15篇

合伙协议书1

  订立合同合伙人:

  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住址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承包运作定南县鹅公镇大凤等六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半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合伙人____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2、合伙人的出资,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其他合伙人如出资补齐合伙资金,则差额股份归出资人所有。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份额为依据,均分。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为据,均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二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共同行使的权利

  ①对外订立合同;

  ②购进常用货物及工程用材料;

  ③支付合伙债务;

  ④其他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

  2、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②落实工程质量、进度;

  ③代表合伙对外协调;

  ④资金调用的决定权。

  3、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共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合伙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合伙投资百货店一间,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店铺由合伙人共同出资,乙方承包经营,并承担相应风险;甲方按协议分享固定利润,

  且不承担对店铺的债务风险。

  2、合伙店铺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形式是个体工商户,或

  者合伙企业,如果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形式,指定办理。

  3、店铺名称:

  经营范围:

  店铺地址:

  4、本店铺前期出资额为方共同追加投资):

  (一)甲方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10万元,占50%;

  (二)乙方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10万元,占50%;

  5、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在年月日之前存入约定的账户。

  6、利润分配:本店铺采取共同出资,乙方承包经营之模式,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固定利润,具体如下:

  (1)、从营业之日起,前三个月营业额任务为2500元/日,利润为:2500(营业额)х25%(利润率)х30日(月天数)=(毛利)—3500(房租)—4500(人工费)—1000(水电费)=9750(净利润)÷2=4875(合伙人每月所得)

  (2)、开业三个月以后营业任务为3000元/日,利润为:3000(营业额)х25%(利润率)х30日(月天数)=(毛利)—3500(房租)—4500(人工费)—1000(水电费)=(净利润)÷2=6750(合伙人每月所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3

  隐名合伙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出名营业人(合伙人)XXX x(以下简称甲方):

  兹为隐名合伙一事,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拟和丙方、丁X(可增加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开设XXX合伙企业;成立后的该企业拟从事 (填写经营范围)经营。由于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关系,彼此长期信任;乙方不了解丙方、丁X;而丙方、丁X与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关系,丙方、丁X基于对甲方的信任,愿与甲方一道合伙成立上述企业。甲方现有的能力根本无法承担如此大数额的投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名下的投资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钱。XXX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义上应该投资共计资本金人民币XXX元整,该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投资,由乙方于本协议成立后分次转账交清XXX合伙企业。甲乙双方各自确认上述事实。

  第二条:乙方分次转账投入资本金后,即为隐名合伙人,且甲方认诺。乙方只按照本协议对XXX合伙企业实际承担所投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这一责任的承担还须依赖于以甲方的名义处理。甲方在XXX合伙企业中也只能担任有限合伙人角色。

  若根据XXX合伙企业发展的需要,仍需更进一步的.追加投资,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 甲方应于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等相关财务报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资料中依法应该聘请或可聘请相关专业部门出具的资料,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请相关专业部门进行服务并出具相关资料。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XXX合伙企业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但亏损的承担以不超过乙方的实际投资为限。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甲方应配合乙方完善在XXX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下投资的增加手续。甲方应该为办理上述手续,做好丙方、丁X的同意工作。

  第七条:关于XXX合伙企业营业事务,均由 方执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甲方名下的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协议。

  第九条: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资本,其实际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实际享有和承担。甲方据此资本在XXX合伙企业中行使权利义务时,均必须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与乙方的意见不一致时,以乙方的意见为准。若甲方不遵守本条约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本协议投资总额的20%);并且若甲方的该次意见正确,则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均归实际出资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该次意见错误,则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均归甲方个人自己承担,实际出资人乙方不承担本次任何损失。

  甲方按照每年实际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 %归甲方所有,其余归乙方实际所有。

  办理从合伙企业领取分红款的事务,甲方必须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去实际办理。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XX XXX年x月x日起至 XXX XX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协议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X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退伙工作。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存额。

  第十三条:甲方名下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协议终止论;但乙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无权中途出让自己名下的投资,乙方若想转让实际投资,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转让手续,甲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甲方擅自处分自己名下的投资或要求将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让给实际投资人乙方,而乙方不愿意受让的,则甲方应按照第九条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订明事项依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若本协议的约定与有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均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双方均须信守本协议,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本协议投资额的20%。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出名营业人(甲方):

  拟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甲方以及合伙企业的地址:

  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

  住址:

合伙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充分发挥和利用地理优势,开发新市场,决定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经双方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建材厂)。

  二、生产经营地址为:汉川市刘家格镇

  三、合伙经营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现金。

  五、经营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甲方负责全面工作,乙方负责生产、出纳。

  六、生产资金使用:每一笔货款收回必须开据收据,存入银行账户;每一笔支出都要双方签字财务室才能付款记账。否则无效;谁报销谁承担。

  七、分配方式:甲方占股60%,乙方占40%。按比例分取红利,本厂终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

  八、责任和义务:甲方有合理调配资金使用、开发市场、合理调配生产合同、生产人员、监督贷款回收、节约开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有保证安全生产、质量、完成生产任务、节约开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

  九、违约责任:甲方、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必须忠实的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中途在任意时间退出(需要退出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得转让他人经营。如果发生以上任何一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各自出资额占股的三分之一进行处罚。

  十、其它未见事项,双方口头协商(口头协议以记录为凭)或者另立补充协议,另立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协议经双方共同订立,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备查。

  合伙经营人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5

  出租方:

  承租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田共计______亩。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年租金______元亩。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约,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具有本土地经营权、使用权。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七、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方式;由乙方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支付给甲方。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证人签字(签章):

  日期:

  日期:

合伙协议书6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

  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

  1、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2。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____担任,副经理__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____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7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及注册

  1、合伙企业(餐馆)的名称由合伙人共同商定为_______________。

  2、合伙投资的餐馆位于___________门面(租赁),由甲方负责装修、注册、经营,其他合伙人只出资,不参与经营管理。

  第二条 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和合伙期限

  1、出资方式和数额: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

  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万元。为确保正常经营,不足的再按股份补足出资。

  2、缴付期限:前期出资额在签订协议后______天内全部到位,补足出资在开业前到位。

  3、合伙期限:本次合伙期限为____年,以餐馆租赁合同期限为准。合同到期,合伙人同意合伙续租,没有另签合伙协议时,按本协议继续执行。

  第三条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以甲方名字注册,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出资不具名,不参与经营管理,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甲方应完整记录核算所有收支,对前期投资使用在正式开业后两周内报告结算情况,每年度向合伙人报告全年经营情况,办理结算,兑现分红。

  3、合伙人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经营情况,确有必要时可以查看账目。

  4、合伙人有义务尽自己能力为合伙企业提供一切帮助。

  5、为招揽业务,甲方可以向相关客户说明合伙人情况,但不得提供任何依据。

  6、合伙期间,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合伙人利益的.重要事情由合伙人全体会议决定,共同承担。

  第四条 工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方式

  1、甲方工资奖金按底薪加提成,每月底薪______元,年终结算按利润______%提成,不另计奖金,如亏损则保底。

  2、年终如有重大开支,需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利润中列支。

  3、正常情况按年度一次结算,利润按股份平等分配,直接现金支付。亏损按股份共同分担,如有必要,合伙人统一补足股份。

  第五条 入伙、退伙及出资转让

  1、原则上不再接受新的入伙。如果接收新合伙人入伙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同期内,合伙人不得退伙。合同到期,合伙人自愿退伙的允许退伙,不愿意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强行要求退伙。

  3、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合伙份额。如合伙人私下转让部分份额,甲方只认可原合伙人权利义务。

  4、如果合伙人一致同意增资扩股购买所租赁房产,可以适当增加一、两个合伙人。新入伙人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并遵守合伙协议,否则放弃增资扩股。

  第六条 合伙的解散、清算

  1、合同到期,合伙人不愿意继续合伙时,合伙解散。合伙人一致同意时,合伙解散。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合伙时,合伙解散。

  2、合伙解散时应该及时进行清算,并处置所有资产。如果甲方愿意继续经营,清算不能影响正常经营,资产未处置前,退伙人不得强行逼迫甲方退钱,不得故意干扰甲方经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___份,各执____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生效。

  甲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8

  甲方执行单位:

  乙方执行单位: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培训英语教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__区教育局与___大学合作进行的教师培训属非学历教育性质,目的在于提高教师的学力和业务水平。

  二、甲方负责组织与行政管理,乙方负责教学和业务管理,并为教学质量负责。

  三、乙方为甲方举办的学力教育培训班,每期90名学生,每个教学班人数为30人,培训期限为一年,培训班的英语教学时数为280_300学时。

  五、乙方承诺:经过培训,能使甲方参加培训的大部分学员在英语听力和口语等方面的能力有明显提高。对于学员反映强烈、课堂教学效果差的教师,经甲方提出,乙方应当予以及时更换。

  五、甲乙双方都同意将日常的'教学点设在__区教师进修学校,寒暑假期间将教学点设在___大学校本部。

  六、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学员开设的课程及课时分配计划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七、乙方负责组织好平时的测验、中段考、结业考及水平测试(共三次),对三次水平测试合格者颁发学力证明书(结业证书),并负责建立接受培训英语教师的学力档案;甲方负责建立全区英语教师的继续教育档案,并负责把教师培训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管理。

  八、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的培训时间,乙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如有变更应当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训费用按照每生每课时20元计算(包含教材费和散页讲义费),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训费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十、学员在___外贸大学校本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学员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__区教师进修学校与出国人员培训部协商解决。

  甲方执行单位代表(签字):

  乙方执行单位代表(签字)

  二零___年_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9

  合伙合同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10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协议书11

  一、合伙人姓名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

  二、合伙组织名称:地址:

  三、合伙职责:甲乙两方作为饭店合伙执行人工同负责、经营、合理分工。四、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早、中、晚餐及夜宵。五、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六、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按出资比例持股份。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按出资比例持50% 股份。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开支并留足下月流动资金后,按照投资比例对当月所获得的利润进行平分。(下月流动资金:元,商议决定)。2、亏损负担:甲、乙双方承认在合同签订前所产生的.个人债务由各人承担,合伙事业开业后因经营不善所产生的亏损由双方平分比例在当月进行弥补和分担。3、财务:账目清楚,一定要做到月清、日清。每日支出、收入都有明确数目,月末同一进行盘点。八、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③.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报告;④.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⑤.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九、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私自再加入其他合伙。

  十、合伙期满后的财产处理;如双方仍同意继续合伙经营再另行签订合伙协议;如一方不同意继续经营,应当在三十日内对合伙事业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合伙期满时合伙事业评估价值的一半在评估后三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如双方均不同意继续经营可以按照酒店转让价格进平均分配,转让不成时造成损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十一、纠纷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台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十三、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1、财务上需明确作账,账务天一盘存,有底出报表,当天营业收支需双方代表签字认可,作到账务日清日结。2、饭店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必须经合伙人协调决定。3、合伙人的亲朋好友用餐各自买全单,公、检、法、消防用餐工费支出。十六、本合同正本(共三页)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受法律保护。

  合伙人:合伙人:

  年 月 日

  公证人:

合伙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伙经营公司,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1、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

  2、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增加投资额。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甲乙丙三方以现金形式出资,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甲方出资额的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间的风险、负债负担、利润分配

  1、甲乙丙三方坚持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

  其中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甲乙丙三方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2、合伙经营的收入在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经营费用之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丙进行按投资比例分配。

  第四条、合伙工商登记、报税

  由甲方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登记事宜。

  第五条、合伙经营管理

  1、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均需认真负责,用心经营。

  2、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等资金使用事项应须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六条、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重新调整合伙出资比例以及债务、利润分配比例。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新入伙的合伙人对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经营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法律政策调整),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假如退伙导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则合伙组织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继续经营的合伙人)应共同进行合伙业务终止的清算,经清算的合伙资产应在偿还合伙债务之后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打算继续经营的一名合伙人应出资收购合伙资产,其收购的出资资金作为合伙人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退伙人应对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对外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比例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应负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条款偿还应承担的合伙债务之后其出资可以退回,出资不宜退回的可以从合伙财产中折价给于补偿。

  第七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业务经营期限暂定为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

  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八条、甲乙丙三方的特别约定

  1、鉴于工商、税务证照等均办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丙三方特别约定,对于合伙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处罚、劳务纠纷、债务纠纷或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赔偿(含罚款)均应由甲乙丙三方以合伙财产共同负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应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一方负担超出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九条、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情形则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

  (三)合伙经营的业务重大亏损已难以继续经营的;

  (四)合伙人退伙,只剩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合伙清算

  合伙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其职责包括:

  (一)清理合伙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七)分配合伙财产、利润。

  上述清算事务完毕,则合伙组织自动解散,本合伙协议即失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伙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含增加的入伙人)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合伙期间的问题,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

  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丁

  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注:丁方实际出资为_____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

  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能够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____%,丁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____%(按公司的利润20____%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务必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四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____%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____%进行赔偿。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能够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

  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务必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2、新产品的引进;3、重大的促销活动;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

  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____%。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

  生产所需原材料务必由____方单独供应。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

  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丙方(签名):________丁方(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_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________

合伙协议书14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1、甲方:

  2、乙方:

  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中国长沙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四条 企业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 (有限合伙)

  第五条 注册地址

  本企业注册地址为: 市 区 路 号

  第三章 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六条 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伙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以工商核准为准)。

  第八条 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第四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第九条 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

  如下表:

  第十条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0.1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10.2 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10.2.1 首期缴付时间:20 年 月 日,按各合伙人认缴总金额的 %缴付;余下资金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10.2.2 上述缴付,由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当期出资足额缴付至本企业指定帐户。

  10.3 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

  10.3.1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第二个财政年度后,如10.2条约定的出资缴付条件未成就,本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将通过决议并修改本协议,减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解除全体合伙人认缴但因缴付条件未成就而尚未实际缴付部分的出资责任。但,下列出资不得减少:

  ①支付本企业的管理费;

  ②支付本企业的债务和责任;

  ③本企业已经完成或再约定期内的交易中的投资;

  ④对现有投资组合中继续投资。

  10.3.2 本合伙企业成立后的任何时候,如因经营所需,且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

  第五章 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以及合伙债务的承担

  第十一条 收益分配的原则

  11.1 各方同意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11.1.1 若有合伙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但在最晚交付期限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则按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11.1.2 不履行出资义务(指在本协议第10.2.2条规定的最晚缴付期限日仍未缴付出资。下同)的合伙人,其享有收益分配的出资额为己出资额扣除本协议第19.1条规定的管理费、第35.1条规定的违约赔偿金后的余额。

  11.2 尽管有11.1的规定,本企业仍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15.3条规定的顺序派发收益和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奖励。

  第十二条 税赋

  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从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中扣减。

  第十三条 收益分配的形式

  13.1 本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或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进行。分配任何有价证券的价值以派发当日有关部门公布的市场收盘价为计算依据。

  13.2 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四条 收益分配的前提

  14.1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结束后,或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更早时间,在扣除管理费后分配当期收益(包括红利和利息);

  14.2 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项目投资,收到出售收入后,尽快将回收的本金和收益派发给合伙人。

  第十五条 收益派发

  15.1 本企业的投资收益及本金须回到本企业指定银行帐户,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15.2 投资收益应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确定;

  15.3 经审计确定的投资收益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按以下顺序向合伙人派发:

  15.3.1 首先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实际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获取年10%的收益;

  15.3.2 其次,提取不超过1年的管理费准备金;

  15.3.3 扣除上述两项提取后的余额部分,其20%奖励给普通合伙人,80%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第十六条 亏损的分担

  16.1 所有合伙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16.2 当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出资比例时,亏损的分担根据届时实际的出资比例确定。

  16.3 当亏损超过全体合伙人出资时,有限合伙人不承担超过其出资额的亏损;普通合伙人须承担超过出资额以外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本企业债务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会议和投资委员会

  第十八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18.1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吴学愚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该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不再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时,经占2/3以上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另行选定执行事务合伙人。

  18.2 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

  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

  18.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18.3.1 执行合伙人不能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包括其他合伙人。下同)举债及对外担保;

  18.3.2 对于本企业投资项目的债务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决定投资时必须由清晰的界定,并制定适当的财务安排予以规避;

  18.3.3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按照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市场情况选择各类投资工具;

  18.3.4 对于各类投资的风险控制,执行合伙人应该制定具体的方案,向年度合伙人会议报告,在获得合伙人会议批准后在本年度实施;

  18.3.5 执行合伙人每季度应将本合伙企业的各类投资的状态以书面方式向其他合伙人报告;

  18.3.6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权,应该由执行合伙人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予以保证;

  18.3.8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限。

  18.4 执行合伙人应在以下期限内,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提交以下文件:

  ㈠.每一季度开始后十日内,提交上一季度本企业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简明报告;

  ㈡.每半年开始后的十日内,提交未经过审计的半年财务报告;

  ㈢.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㈣.在有限合伙人提出要求后五日内,提交申报所得税所需的信息;

  ㈤.项目的评估报告或投资项目结算报告完成后五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

  第十九条 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费用和报酬

  19.1 管理费

  本企业按年度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财产支付。

  19.1.1 管理费标准

  本企业管理费按年度支付。在实现分红前,按照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应缴出资额的2%支付管理费;本企业实现分红后,按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减去分红项目投资额后余额的2%支付管理费。

  19.1.2 未按10.2.2条约定期限缴付出资的合伙人,须仍按其应缴出资额支付管理费。

  19.1.3 管理费支付的时间:

  ㈠.本企业设立第一财政年度的管理费在本企业经营执照颁发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㈡.从第二个财政年度开始,管理费在每个财政年独处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

  19.1.4 财政年度自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

  19.1.5 管理费的使用:

  管理费用于执行合伙人的所有营运费用,包括工资、房租、通讯费、差旅费,及调查、评估投资机会与项目投资清盘所需的费用。

  19.2 其他费用

  本企业除向执行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外,还将支付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发生的所有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㈠.筹备与组建本企业的开办费用;

  ㈡.投资项目需要的专业律师、财务审计及其它专项服务费用;

  ㈢.介绍投资项目的介绍人、中介机构的介绍费和佣金;

  ㈣.资本利得税及其它税项,及收购、出售和项目投资其它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成本;

  ㈤.有限合伙人需要的专项报告的编制费用。

  19.3 奖励

  19.3.1 本合伙企业按本协议第15.3条规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奖励。

  19.3.2 对执行合伙人的奖励,不受全体合伙人对项目出售和处置后收入再投资的决定和约束。

  第二十条 竞业禁止与豁免

  20.1 本企业的投资达到认缴出资总额的70%时,执行合伙人可以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其他投资型有限合伙企业。

  20.2 除22.1条情形外,执行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性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0.3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执行合伙人不得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20.4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

  21.1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为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应以书面委托形式确定一名代表出席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本人出席。

  21.2 合伙人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例会,经甲方或执行合伙人提议,可举行临时合伙人会议。

  21.3 本企业合伙人会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制。

  21.4 以下事项应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㈠.修改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㈡.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

  ㈢.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㈣.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本企业的出资。

  ㈤.本企业合伙期限的延长;

  ㈥.项目收益的分配方案;

  ㈦.投资原则或投资范围有重大改变;

  21.5 对前款事项全体合伙人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合伙人会议,直接做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并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21.6 以下事项,为简单多数通过事项:

  ㈠.选择对本企业做审计的中介机构;

  ㈡.批准对违约合伙人的处理;

  ㈢.处理利益冲突;

  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控制方案。

  第七章 合伙企业的财产及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第二十二条 合伙财产

  22.1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22.2 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和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且经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合伙人在本企业经营期限内,不得请求分割本企业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23.1 合伙人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转让时应当通知所有其他合伙人。

  23.2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本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本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允许将其在本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五条 入伙

  25.1 本企业有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告知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5.2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5.3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按年10%的利率与原合伙人出资到位的实际时间差计算利差并向原合伙人支付。利差的支付体现为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的增减。

  第二十六条 退伙

  26.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6.1.1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6.1.2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6.1.3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让退伙:

  27.1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

  27.2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7.3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7.4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按照《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办理:

  28.1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8.2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8.3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

  第十章 企业解散并清算

  第三十二条 以下情形下,本企业解散:

  32.1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32.2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2.3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32.4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32.5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条 清算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

  35.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10.2条约定期限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其已缴纳出资的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守约合伙人按各自实际出资占守约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违约金由执行合伙人从违约合伙人已缴付的出资中提取。

  35.2 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减少合伙财产总额,则该合伙人应将其在本企业的实际出资,以实际出资时货币价值的10%为交易价格,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交易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 执行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6.1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给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36.2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7.1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7.2 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约定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处理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件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签约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第三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39.1 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3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设在的提出仲裁申请,并按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对签约各方均有约束力。

  39.2 在争议仲裁期间,除提交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义务和行使其权利。

  第四十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一条 文本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五份,签约各方各执一份,报政府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剩余两份存放于企业。

  第四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 合伙协议签署页):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五条 企业名称:【】

  第六条 注册地址:【】

  第三章 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

  7.1 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7.2 各有限合伙人用募集的【 】万资金通过认购增资的方式取得【 】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权(详情见附件)。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及咨询(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第九条 合伙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二十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普通合伙人决定,可以延长。

  第四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姓名、住所(址)等相关资料

  第五章 收益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二条 收益分配

  12.1 各合伙人按照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12.2 合伙企业的收益包括从公司取得的分红款和减持公司股份而取得的转让款。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和费用后形成合伙企业的收益。

  第十三条 亏损分担:

  13.1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3.2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14.1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刘X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发生变更的,全体合伙人应签署修订后的合伙协议。

  14.2 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

  14.3 执行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14.3.1 决定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事宜;

  14.3.2 决定本合伙协议的修订和补充;

  14.3.3 决定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份额向执行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或第三人转让、减资退伙(以下统称为"退伙")事宜;

  14.3.4 决定合伙企业对公司股权(出资)的减持方案和合伙企业的分红方案;

  14.3.5 决定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或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4.3.6 应当在每年度前三个月内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前一年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七章 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 入伙

  15.1 入伙分为增资入伙和受让份额入伙两种方式。合伙企业有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时,须经执行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执行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告知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5.2 入伙的新有限合伙人与原有限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 退伙

  16.1 退伙分为减资退伙和转让份额退伙两种方式。

  16.2 有限合伙人根据执行合伙人的决定向执行合伙人、其他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时,需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

  16.3 有限合伙人未经执行合伙人的书面许可,不得向非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如其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则执行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6.4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限合伙人应当退伙:

  16.4.1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6.4.2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16.5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6.5.1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16.5.2 法律规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16.5.3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16.4及16.5的情形下,对合伙人的退伙决议应当书面通知退伙人。退伙人接到通知之日,退伙生效。同时,执行合伙人有权对该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按如下规则进行计算:。

  公司在获得累计【 】万元的融资前,回购价格为(合伙人已付全部认缴出资价款+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否则,回购价格为以下之较高者:(i)合伙人已付出资认缴款的【 】倍;或(ii)认缴出资额所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股权×【 】%)。自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方对已回购的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16.6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执行合伙人决定,可以将其除名:

  16.6.1 未履行出资义务;

  16.6.2 具有给合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16.6.3 有限合伙人存在严重过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等;

  16.6.4 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违反前项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被除名后,其持有的合伙份额由执行合伙人回购,回购价格为零。

  第十七条 非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事由,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身份不得互换。

  第八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中发生争议的,各合伙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有关方应向合伙企业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9.1 执行合伙人在经营期限内或其届满时决定不再经营;

  19.2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19.3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19.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的清算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执行合伙人故意违反法律和本协议给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违反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在有限责任合伙人出资后,公司同意向该有限责任合伙人授予【 】。具体细则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其余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合伙企业完成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之签署页)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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