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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1-10-02 15:18:16 转让协议 我要投稿

有关转让协议书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协议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转让协议书4篇

转让协议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转让协议书 篇2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协议甲方将位于乌中旗海流图镇一中北开发区____________建住宅壹户东西_______米,南北_______米,合计_________平米。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付清。

  变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月 日

  合同签名页(此页无正文)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

转让协议书 篇3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科技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书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协议书术语定义

  a.技术秘密:指甲方所掌握设计、制造、安装协议书产品所需的一切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协议书产品: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转让技术设计、制造的产品。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乙方根据甲方许可的技术设计、制造,并按本协议书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协议书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甲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协议书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甲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二。

  e.补充技术:指本协议书有效期由甲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协议书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本协议书有效期由乙方开发的',对本协议书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技术做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协议书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h.入门费:指协议书签约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一笔技术使用费。

  i.提成费:指在协议书有效期内,以净销售额为提成基数按照规定提成比例计提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术使用费。

  第二条 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协议书转让的只是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并且乙方只能自己使用受让技术,乙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漏、外传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甲方可向第三方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本协议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2 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在_________(范围)设计、制造协议书产品的权利及在_________(范围)使用、维修和销售协议书产品的权利   2.3 乙方承担义务不向_________出售协议书产品,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二。

  2.5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乙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三。

  2.6 甲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乙方工厂进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协议书附件四。

  第三条 技术使用费

  3.1 乙方受让甲方技术应向甲方支付技术使用费,技术使用费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

  3.2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3.3 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协议书产品的每笔协议书净销售额的_________%作为使用费。

  3.4 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协议书产品的每笔协议书净销售额的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书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4.2 入门费_________万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a.协议书生效后7日由乙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

  b.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__万元支付给甲方。

  c.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__万元。

  4.3 根据本协议书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年内,乙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乙方将上一年度协议书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甲方。

  b.乙方在收到甲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之内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4.4 在协议书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15天内,乙方将上一年度协议书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格通知甲方。

  b.乙方在收到 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日内,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4.5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乙方会计人员对协议书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建立单立帐簿,在每台(批)协议书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1.1g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会计帐目的查阅方法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甲方应按本协议书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乙方。

  5.2 乙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乙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甲方。

  5.3 甲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协议书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乙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15日内,再次免费补寄给乙方。

  5.5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协议书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 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5.7 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改进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与划分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书面协议。

  第六条 考核与验收

  6.1 为验证甲方在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乙方生产协议书产品的能力,由乙方和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对协议书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协议书附件五。

  6.2 经考核,协议书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甲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协议书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3 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协议书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6.2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6.4 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甲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资料、培训、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甲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甲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6.5 第三次考核 合格,协议书产品按6.5条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协议书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7.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资料,并保证按时提供。

  7.2 甲方保证是协议书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乙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乙方,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仍由甲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8.1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书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

  8.2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操作。

  8.3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不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的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8.4 乙方保证不将甲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实施本协议书之外的其它目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违约金、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9.1 如果乙方未按规定的期限支付使用费,则逾期每日按应交使用费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拒不补交使用费或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补交使用费和违约金,并按入门费的_________倍赔偿甲方。

  9.2 如果乙方发生泄密情况,甲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

  9.3 如果乙方超出约定范围使用转让技术或擅自授权第三方使用转让技术,甲方有权根据超出使用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

  9.4 如果乙方出具虚假帐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所欠(应交未交)使用费,并要求乙方按所欠(应交未交)使用费的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因执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b.向_ _______所在地法院起诉。

  10.2 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书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它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协议书执行,则延长履行协议书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11.3 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协议书,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要求。

  11.4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协议书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协议书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协议书的生效、终止及其它

  12.1 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本协议书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协议书自动失效。

  12.3 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协议书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协议书期满前6个月进行商谈。

  12.4 本协议书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协议书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履行债务。

  12.5 本协议书期满之日前乙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协议书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协议书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12.6 本协议书附件一至六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7 对本协议书个别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后变更成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设立,由甲方与______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甲方出资额为_____币______万元,占企业全部财产的_____%。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___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占“企业”的财产份额的___%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保证财产份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上述受让的“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_____市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分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_______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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