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蓝网>合同协议>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时间:2021-06-07 13:11:58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借款合同汇总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借款合同汇总6篇

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利率:____,借款期满后收息。

  三、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还款金额(返本付息)和方式: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每天___的本金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签字): (签字):

  时间: 时间:

借款合同 篇2

  借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需要资金,特委托乙方进行融资贷款,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融资委托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融资,委托事项包括:

  1、对融资项目进行调查评估;

  2、对融资项目进行网上推广和线下推广;

  3、寻找民间资金或小额贷款公司等,并与之进行谈判,协助签约。

  第二条:甲方对项目融资的要求和承诺:

  1、融资额度:人民币2250万(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万万元整)。

  2、融资期限:借款期限为:12个月从20xx年11月3日至20xx年11月2日止,

  3、融资方式:民间借款或其他方式;

  4、融资利息:每月1.5%以内;

  第三条:甲方的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融资项目的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

  3、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贷款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5、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贷款人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约定收取服务报酬;

  3、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贷款人提出了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做主张,应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传真或正式文本)后,乙方再向贷款人做出相应答复;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成立项目专项融资小组,指派项目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

  (2)到项目方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

  (3)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

  (4)如需制作项目商业计划书,乙方应协助,有关费用另行商定;

  (5)对融资项目进行网上推广和网下推广,精心挑选合适的贷款人;

  (6)与贷款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7)协助甲方与贷款人等的谈判;

  (8)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协助甲方安排签约。

  (10)融资完成后进行相应的后续跟踪,与贷款人建立良好的友谊关系;

  (11)约定贷款期限届满,确需延长期限的,协助甲方与贷款人洽谈延期等事宜,并促使签订延期有关合同。

  第五条: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融资服务合同之日起融资款归还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服务报酬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融资金额及资金使用期限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2、服务报酬标准为:融资金额×%×约定的资金使用月数;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报酬在甲方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取得融资款当日支付给乙方;

  4、若甲方延长资金使用期限的,应于贷款人同意延长当日按照前述标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服务报酬。

  第七条:双方的其他约定

  1、在甲方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若需公证以及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其公证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经乙方寻找的贷款人在与甲方完成借款有关合同的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书面确认乙方的工作成果;

  第八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服务成果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出质(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质权(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汽车质(抵)押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抵)押物

  质(抵)押车辆的具体情况为: 品牌, 型号的汽车一辆,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辆所有人: ,车辆共有人: 。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2.借款利息月利率为 %。

  3.综合服务费为每月 %。

  4.甲方按月支付利息、综合服务费。

  第三条:借款期限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_ 天(即 个月),自__年 月_ 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自__ 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__种方式;

  1、现金交付;2、银行转账;3、其他方式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第五条

  1.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汽车质(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质(抵)车辆及全部手续。

  2.上述第1条约定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第二条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定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乙方对质(抵)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可以不先行使对甲方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抵)押权。

  第六条 质(抵)押物的处分

  1.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押权:

  (1)甲方构成合同违约的;

  (2)发生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形的;

  2. 乙方实现质(抵)押权时,有权与甲方协议以质(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抵)押物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部分归还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甲方系独立的法律主体或自然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不违反甲方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甲方权利的判决、裁定等),也不与甲方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义务相抵触。

  2.甲方进一步保证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在质(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的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权益。本合同项下之质(抵)押有效存续内,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质(抵)押物上再行设置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2)质(抵)押物完全为甲方合法所有;所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有关质(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均真实有效,如第三方对质(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对质(抵)押物的处分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若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形应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约定事项

  1.甲方承诺,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采取下列行为: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合同中所载的质(抵)押物的行为。

  (2)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质(抵)押物,或偿还与质(抵)押物有关的其他债务。

  (3)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实现质(抵)押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乙方实现质(抵)押权。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当甲方的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质(抵)押物时,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方的继承人继续承担,继承人有责任于继承质(抵)押物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质(抵)押手续,费用由继承人承担。

  4.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第一页所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是信函,则按主要营业地址(法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或住所地(自然人)挂号寄发后的第七日;如是EMS等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是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但向乙方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需在乙方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须于事后将原件(非自然人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署)以书面形式送交或邮寄乙方的形式加以确认。

  (2)甲方同意,诉讼过程中对其发出的传票或通知,只要发送本合同签署第一页所列的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址,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乙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5.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乙方认为有必要采取公证形式确认本合同时,在双方签章且公证手续履行完毕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

  3. 质(抵)押物如有共有人,共有人在签章后表示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4.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合同变更或接触式,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

  (1)甲方在本同中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约定作出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决议、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3)甲方出现停业、停产、歇业、整顿、重整、清算等重大经营事项的。

  (4)甲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5)甲方为自然人时,死亡、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的。

  (6)甲方假借婚姻关系变更转移财产或者试图转移财产足以使乙方产生合理不安的。

  (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抵)物的;或发生质(抵)物的减少、灭失或重大损害等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的。

  (8)甲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或损及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2.违约处理

  (1)如发生上款所述任一违约事件,乙方可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权,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如果借款到期甲方需延期用款,甲方应当在借款期限到期日前一天续息,如逾期1~3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逾期4~7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逾期7日以上,甲方自愿每天承担借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下述质(抵)押人签署,质(抵)押人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抵)押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质(抵)押权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合同签定地:

借款合同 篇4

  【关键词】: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 计算

  民间借贷案件逾期利息应如何计算

  孙银亮

  民间借贷案件中的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借款而产生的利息,借款人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未能还款,实质上已经构成了违约。因为民间借贷是在借款双方合意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份借款合同,借款人逾期未能偿还则代表违反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故笔者认为民间借贷案件中的逾期利息实质上应为违约金的一种。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民间借贷案件中的逾期利息支付标准还存在较大分歧,且各地处理也存在差别。笔者结合自己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各地的处理意见,将民间借贷案件中可能会出现的几种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做出自己的分析。

  一、既无约定期内利息,又无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形

  关于对于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合同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该条款是法律条文对逾期利息最直接的规定,但该条文并未详细规定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逾期利息,仅规定支付标准为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但是在双方没有约定期内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前提下,逾期利息该如何支付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最高院的该司法解释对于民间借贷中没有约定期内利息又无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下逾期利息应该如何支付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按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xx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向借款人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或者自权利主张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浙江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该种情形下对逾期利息的规定与江苏高院的会议纪要是相同的,笔者也赞同在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二、双方约定的逾期利息过高的情形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但是双方是不是可以任意约定逾期利息呢?答案是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最高院的该条款是关于对借款利息的约定的限制,即民间借贷案件中约定的利息最高不能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有人可能会提出来逾期利息已经不单纯是利息,而是带有违约性质的一种赔偿,逾期利息的约定不应当受到最高院关于利息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限制。

  笔者认为,民间借贷案件中的逾期利息实质上应为违约金的一种,《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从该条款可以得出违约金也不可约定过高,对于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过高的标准是什么呢?或许可以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中找到答案,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条是关于对损害赔偿的标准的规定,即一方获得的利益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笔者认为,对于违约金过高的标准可以以该条规定的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衡量,因为合同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守约方)受害者,惩罚违约者,但是任何一方都不得因另一方违约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否则就有悖于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因此,笔者认为,逾期利息的约定应当不能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应该指的就是双方关于期内利息的约定,因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只有期内的利息才是可以预见到的收益。故笔者认为最高院做出的上述司法解释对期内利息做出限制性规定则也同样适用于民间借贷中关于逾期利息的约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xx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可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逾期利率约定是否过高也是以是否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为标准的,那么超出这个标准的,自然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三、双方约定了期内利息,但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形如何处理

  既然逾期利息是一种违约金,如果期内利息约定过低,且双方又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那逾期利息又该按照何种标准呢?如果按照期内利息计算不但不能弥补出借方的损失,也不能对违约方起到惩罚措施,这显然不符合立法的本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第8号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银行(银发)[20xx]第251号通知第三条:“逾期贷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从上述司法解释及银行规定可以看出,逾期利息可以在期内利息的基础上上浮30%-50%。但是笔者认为,上浮过之后的逾期利息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方法院也是按照上述标准审理此类案件的。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xx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规定:“仅约定借期内的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约定的利率或以约定利率再上浮30%-50%,向借款人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应予支持,但均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为限。”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因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万元整,应乙方的申请和委托,丙方对该借款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供各方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__万元整,(小写金额)¥: __万元;

  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借款期限以乙方向甲方出具借据之日起为起算点。

  三、借款利率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月利率为 %,乙方在借款期限内应向甲方支付的利息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万元整。

  四、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用途为 ,乙方必须保证专款专款用,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要求乙方还款。

  五、保证和陈述

  乙方和丙方保证其向甲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甲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借款,或有权提前要求乙方还款。

  六、借款担保

  丙方愿意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两年,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花费的所有费用。

  七、财务监督检查

  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在乙方未归还甲方借款前,乙方保证甲方随时有权对乙方的财务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如甲方发现乙方的财务状况恶化或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形,甲方有权提前要求乙方还款。

  八、保密条款

  各方承诺对本协议内容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但在法律要求或甲方为实现债权的情况下,协议方可以披露上述信息。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按欠款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则乙方应承但甲方为实现债权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各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或丙方向甲方清偿完毕之日止。

  十二、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合同签订地:(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丙方(签字):年 月 日借款合同律师范文二

  致:xx

  自:云xx律师事务所

  关于:敦促履行贷款合同的通知

  日期: 年 月 日

  xx:

  贵方与aa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a公司)借款偿还一事。经aa公司委托,云南xx律师事务所ww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或律师)对双方借款关系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向贵方郑重致函如下:

  1、贵方于20xx年11月3日与aa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贵方向aa公司借款肆拾万元,借款期限为叁个月,借款到期后全额偿还本金,利随本清。律师认为,双方所签的合同合法、有效,相关权利义务内容明确,贵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2、依据合同约定,贵方最迟应当于20xx年4月2日前还清全部借款,且利随本清。但时至今日,贵方皆未结清所有借款、利息,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依据合同的约定,贵方将为违约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律师认为,贵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为保障aa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律师征得委托 1

  人同意,致函贵方:请贵方于收到本函后7日内或者在20xx年9月20日前与aa公司联系履行相关义务,否则aa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xx律师事务所 xx /律师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6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色,车(以下简称该车),该车车主,该车牌号,该车发动机号,该车车架号码,该车登记日期。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该车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成交。

  二、该车使用性质为,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该车的一切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与档案相符,甲方随车交付该车证件(产权证书、附加费(票)证,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三、甲方需对以上所有(票)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不存在隐瞒或虚假,如因隐瞒或虚假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四、甲方对该车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检验该车并认可购买,协议签定成交后乙方不得对该车质量提出任何异议。

  五、自本协议签定成交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费用、交通违章罚款、行政规费、债务纠纷等均由甲方负责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六、自本协议签定成交之日后,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担,因该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单独承担,因该车引起的一切费用、交通违章罚款、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责任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该车是否过户不影响该车的物权转移效力,自本协议签定成交之日起,该车行驶证上的车主只是名义上的车主,与该车再没有任何关系。

  八、甲方应在协议签定成交之日后,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该车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应积极配合不得已任何理由推托。最新二手车过户合同范本最新二手车过户合同范本。该车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乙方负担;_______,甲方负担;_______。

  九、乙方购买该车后,如发现该车在交付给乙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须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购车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并赔偿乙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并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1、该车有盗抢嫌疑;

  2、该车发动机号车架号与档案不符;

  3、该车车身颜色未经审批改造;

  4、该车遗留交通违章肇事未结案;

  5、该车有债权债务抵押借款扯皮纠纷;

  6、该车分期付款购车未付清余款或其他原因被车管部门或相关执法机关冻结;

  7、该车非法组装拼装车辆;

  8、该车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原车主过户证件手续致使乙方不能过户;

  9、该车档案审验的签字签章,如有任何一种属伪造致使乙方不能过户或过户后被发现追究的;

  10、该车在转卖给乙方后,无论是否办理过户转籍,无论卖出时间长短,一旦被发现在本次转卖有盗抢行为的;

  11、该车是非法转卖他人车辆的。

  十、本协议共一页十条,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实用的借款合同汇总6篇】相关文章:

1.实用的借款合同汇总9篇

2.【实用】借款合同汇总十篇

3.实用的公司借款合同模板汇总7篇

4.实用的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总9篇

5.【实用】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总7篇

6.实用的借款合同3篇

7.实用的借款合同三篇

8.【实用】借款合同3篇

上一篇:个人借款合同 下一篇:借款合同